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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
永豐金控參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 號(IFRS S2)及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NFD)建議書等,修訂原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要點」,並更名為「氣候暨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要點」,以健全氣候及自然風險與機會的管理機制。同時,各子公司已制定「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準則」,將氣候風險整合至各項業務中,在投融資業務中分別訂定「責任投資管理要點」與「責任授信管理要點」進行管控。另訂有「天然災害緊急應變作業要點」及「供應商永續發展準則」等規範,以審慎管理所面對之信用、市場及作業風險。
永豐金控透過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架構,劃分各防線之氣候暨自然風險管理職責與管理機制:
營運風險管理
氣候變遷可對本公司營運造成之潛在風險包含如因實體風險災害導致營運中斷或人員傷亡,為能妥善降低實體風險可能帶來之安全疑慮及財物損失,永豐金控訂有持續營運計畫(Business Continuity Plan, BCP),並自主性訂定「緊急事件因應要點」與「天然災害緊急應變作業要點」。劃分權責及建立緊急通報程序與應變處理指導方針,把握關鍵時機迅速動員各項人力、物力、資源,發揮統合機制,採取積極有效應變救援行動,以防止損害擴大,消弭災害危機,恢復正常營運。
永豐金控與各子公司自身營運實體風險管理作為
| 負責單位 | 項目 | 執行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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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運管理處 | 營運所在地及自有不動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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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游供應商營運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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