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組成
永豐金控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執行董事1席,非執行董事6席,其中符合臺灣法規定義之獨立董事共有3位(占比43%),符合國際實務(即DJSI定義)之獨立董事為6位(占比86%)。永豐金控訂定「董事選舉辦法」,重視董事會組成之多元性,於「公司治理守則」明訂董事會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基本條件與價值(包含但不限於性別、年齡、國籍、種族及文化等)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另為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第八屆董事會包含3位女性成員,比率達40%以上,並由陳思寬女士續任董事長。目前董事會成員有3位女性,4位男性,平均年齡55歲以上,其中博士3位,碩士4位,皆具備金融業或其他產業相關專業背景與經驗。綜觀7位董事各自擁有專業能力,董事會整體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風險管理知識等各項能力。
董事會運作
永豐金控董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1次,要求董事之最低出席率為80%。2025年董事會共開會15次,董事平均實際出席率達100%。各董事平均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納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董事對於有自身利害關係之議案均依法迴避不參與表決。自2003年起,永豐金控為企業團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並每年檢討保單內容。永豐金控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網站及年報等管道,揭露董事進修及出席董事會情形,於年報及公司網站揭露董事會重大決議,且於年報揭露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以提升董事會運作資訊透明度。
2025 年
永豐金控董事會開會次數
15 次
2025 年
董事平均實際出席率
100 %
董事會績效評估
永豐金控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誠信經營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依該辦法所定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績效評估,並應至少每3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1次,於次一年度3月底前將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並將董事會充分支持公司推動永續發展並定期檢視永續發展工作規劃及執行情形納入評估項目,2025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董事會績效內部自評
| 評估方式 | 評估範圍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
| 內部自評 | 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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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
| 外部評估( 委任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評估 ) |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誠信經營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就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架構(Structure)、成員(People),以及流程(Processand Information)等三大構面,以董事訪談、董事/委員員自評問卷及文件查閱進行評估、分析如下八大面向,並提供觀察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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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構面之表現均為「標竿」(不僅優於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且該實務作為相當於標竿典範)。 |
董事酬金政策
本公司董事酬金範圍包含車馬費及出席費、酬勞及報酬。車馬費及出席費之支付,係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之「董事、監察人及顧問車馬費及出席費支給辦法」辦理;董事長報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參酌同業通常水準議定;於「公司章程」明訂董事酬勞之提撥標準與程序,董事酬勞發放比率及金額考量的面向包含董事績效評估結果、履職情形、公司財務及經營績效、公司治理及ESG表現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並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