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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
董事會為本公司氣候變遷及自然相關議題之最高治理單位,對氣候及自然相關議題負最終監督與管理責任。董事會下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並同步設置永續辦公室做為永續發展專職單位,負責各項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同時,於董事長轄下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並由外聘委員、總經理與銀行董事長等共同組成,偕同負責督導管理永續經營、氣候變遷及自然相關策略推動、風險與機會等重要議題。
為健全永續治理,自2024年7月1日起,永續發展委員會提升為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由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擔任,總人數不得少於3人,且至少須有一名為本公司獨立董事。本屆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涵蓋金控、銀行、證券、租賃等共11名董事,以確保金控整體永續發展決策之共識形成及落實推動,成員尚包括3名金控獨立董事,並由金控董事長擔任委員會召集人兼會議主席。永續辦公室同步設於董事會下,並設置5個跨部門任務編組,負責各項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相關工作計畫與執行情形除定期提報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至少每半年提呈董事會。
於董事長轄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外聘委員、總經理及銀行董事長等擔任委員,管理氣候變遷及自然相關之風險,以強化氣候及自然韌性。為健全氣候暨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管理機制,本公司已將「氣候變遷風險」納入「風險管理政策」,並依循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及最新「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NFD)建議書」之核心內容,修訂原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要點」,更名為「氣候暨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要點」,並自2026年3月生效,以提升風險管理與資訊揭露之國際接軌。
風險管理處作為整體氣候與自然風險管理的統籌單位,每季於風險管理報告內揭示氣候變遷風險(包括實體風險、轉型風險各項指標)概況及專案執行進度,並呈報風險管理委員會與董事會,亦向審計委員會呈報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或氣候變遷風險;此外,每年於風險管理報告中揭示自然相關風險概況,並呈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為推動氣候變遷與自然相關之策略,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置「氣候暨自然執行小組」,由風險管理處統籌,整合氣候及自然相關的財務資訊與量化分析,擬定氣候暨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目前及預期之直接或間接減緩與調適措施。
永豐金控氣候治理架構
「氣候暨自然執行小組」依循TCFD四大構面: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揭露,及依循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架構及LEAP方法學(Locate, Evaluate, Assess and Prepare)的分析,以管理氣候及自然相關資訊;其6項主要工作內容,如下表說明:
| 氣候暨自然執行小組主要工作內容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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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鑑別流程與氣候情境分析及財務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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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候策略行動】 相應營運策略與財務規劃氣候韌性之減緩及調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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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相關風險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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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架構及營運風險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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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候指標及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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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候暨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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