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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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委員會職責及委員資格
    「誠信經營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三至九人,其中本公司獨立董事為當然成員,其餘成員得包括銀行、證券子公司獨立董事。目前委員會係由金控、銀行及證券之獨立董事共八位組成。本委員會每半年應至少召開一次,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審議及監督經理部門執行成效,主要掌理下列事項,委員會會議後並向董事會報告遵循情形及決議事項:
    (1)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審議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監督制衡機制。
    (2) 監督經理部門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審議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審議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 監督經理部門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4) 監督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 建立檢舉制度並監督其執行之有效性。
    (6) 協助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7) 監督經理部門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2. 委員任期
    本委員會成員任期與本公司董事會屆期相同,本委員會成員之本公司或子公司獨立董事如任期屆滿不續任、因故解任或辭任,本委員會成員資格亦同時自動解任。
     
  3. 2022年運作成果
    (1) 辦理誠信經營委員會2021年績效評估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彙整呈報各委員自評結果,做為誠信經營委員會檢討、改進之參考。2021年度誠信經營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結果摘要如下:
    • 評估面向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B)誠信經營委員會職責認知;(C)提升誠信經營委員會決策品質;(D)誠信經營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E)內部控制。
    • 2021年度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為「優」,加權平均分數為98.75分,顯示全體委員對於本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
    (2) 審議本公司及子公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遵循情形查核結果
    • 依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稽核單位應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遵循情形,查核結果如有發現缺失,應持續追蹤,並將其追蹤考核改善情形通報誠信經營委員會,並提報董事會。
    • 依檢查局對本公司一般業務檢查報告面請改善意見,請本公司對於接獲主管機關函囑稽核單位查明是否有來文所陳事項之案件,將查核結果陳報誠信經營委員會。
    (3) 監督檢舉制度執行之有效性
    審議「本公司及子公司檢舉案件處理定期報告」:定期向委員會報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近半年各檢舉管道收受案件概況。
    (4) 監督誠信政策宣導及教育訓練情形
    • 持續辦理本公司及子公司全體同仁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 為遵循證交所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8條第1項:「上市上櫃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之規定,推動簽署誠信經營政策「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聲明。本公司2022年度辦理情形如下:
      1. (A)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人資單位將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書列入到職簽署文件,要求新進同仁(含經理人)完成書面簽署。
      2. (B) 辦理2022年度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永豐銀行、永豐銀行(中國)、永豐(香港)保經、永豐金租賃、永豐金國際租賃、永豐金國際資本(香港)、永豐創投、永豐金證券、永豐期貨、永豐投顧、永豐證創投、永豐金證券(亞洲)、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永豐金金融服務、永豐投信等)全體在職同仁(含派遣同仁及2022年新進同仁)完成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聲明。
    • 辦理檢舉制度及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宣導及教育訓練
      2022年辦理之相關宣導及教育訓練如下:
      1. (A) 2022年2月提供「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規章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監事人參閱及遵循。
      2. (B) 2022年6月辦理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法令遵循人員外部(金融研訓院)線上在職研習,課程包含公平待客與理專21誡管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案例分享、金融舞弊案例及金檢常見缺失、理財投資商品及消費爭議案例(含銷售紀律)等,課程時數15小時,完成課程修習並經測驗及格,始取得完訓資格。
      3. (C) 金控及各子公司人資單位除已將誠信經營相關政策規範納入新進同仁之職前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外,2022年完成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永豐銀行、永豐銀行(中國)、永豐(香港)保經、永豐金租賃、永豐金國際租賃、永豐金融資租賃(天津)、永豐金國際資本(香港)、永豐創投、永豐金證券、永豐期貨、永豐證券投顧、永豐證創投、永豐金證券亞洲、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永豐金金融服務、永豐投信等)全體在職同仁(含派遣同仁)年度「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檢舉制度」線上教育訓練,受訓時數約1小時,2022年共計有11,922參與人次,參與率100%。
         
  4. 第二屆誠信經營委員會成員名單、資格及專長
    職    稱 姓    名 資格條件 專    長
    召 集 人 薛 琦 永豐金控暨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財務、風險管理
    委 員 許建基 永豐金控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會計、財務、風險管理
    委 員 潘維大 永豐金控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法律、風險管理
    委 員 林玉芬 永豐銀行獨立董事 商務、法律、財務、會計
    委 員 蘇志正 永豐銀行獨立董事 商務、法律、財務、會計
    委 員 蘇崇銘 永豐銀行獨立董事 商務、財務、會計、風險管理
    委 員 何資文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 商務、法律、財務、會計
    委 員 林玲蘭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 商務、法律、財務、會計

     
  5. 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2022年誠信經營委員會共召開會議2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未出席或委託出席次數 備註
    召 集 人 薛 琦 2 2 -  
    委  員 許建基 2 2 -  
    委  員 潘維大 2 2 -  
    委  員 林玉芬 2 2 -  
    委  員 蘇志正 2 2 -  
    委  員 何資文 2 2 -  
    委  員 林玲蘭 2 2 -  
    委  員 曲兆祥 1 1 - 銀行子公司獨立董事曲兆祥任期於2022年6月30日屆滿不續任,其誠信經營委員會之委員資格亦同時自動解任。本公司2022年6月20日董事會通過委任銀行子公司新任獨立董事蘇崇銘先生為第二屆誠信經營委員會之委員。
    委  員 蘇崇銘 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