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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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委員會職責及委員資格
    本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三至九人,其中本公司獨立董事為當然成員,其餘成員得包括銀行、證券子公司獨立董事。本委員會目前係由金控、銀行及證券之獨立董事共九位組成。本委員會每半年應至少召開一次,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審議及監督經理部門執行成效,主要掌理下列事項,委員會會議後並向董事會報告遵循情形及決議事項:
    1.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審議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監督制衡機制。
    2. 監督經理部門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審議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審議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 監督經理部門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4. 監督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 建立檢舉制度並監督其執行之有效性。
    6. 協助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7. 監督經理部門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2. 委員任期
    本委員會成員任期與本公司董事會屆期相同,本委員會成員之本公司或子公司獨立董事如任期屆滿不續任、因故解任或辭任,本委員會成員資格亦同時自動解任。
     
  3. 2024年運作成果
    1. 辦理誠信經營委員會2023年績效評估
      (1) 本公司2023年12月22日第八屆董事會2023年第8次會議通過,以內部自評方式辦理本委員會之2023年度績效評估,評估期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於2024年3月14日誠信經營委員會彙整呈報各委員自評結果,做為本委員會檢討、改進之參考。
      (3) 2023年度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為「優」,加權平均分數為99.56分,顯示全體委員對於本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後續將持續精進本委員會之運作效能。
    2. 監督檢舉制度執行之有效性
      (1) 審議「本公司及子公司檢舉案件處理定期報告」:定期向委員會報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近半年各檢舉管道收受案件概況。
      (2) 審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函囑本公司辦理專案查核報告:經查未有檢舉人所述情事。
    3. 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檢舉案件處理辦法」
      (1)「誠信經營守則」修正不誠信行為防範方案遵循情形查核結果通報程序。
      (2)「檢舉案件處理辦法」修正重點:增訂主管機關函囑調查案件指定特定人員調查之流程;增訂檢舉案件之調查方法;增訂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單位與人員應配合調查之規定、修正被檢舉人為本公司董事或職責相當於副總經理職級以上之管理階層之調查報告複審、核定及後續處理程序。
    4. 監督誠信政策宣導及教育訓練情形
      (1) 持續辦理本公司及子公司全體同仁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
      為遵循證交所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8條第1項:「上市上櫃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之規定,落實推動簽署誠信經營政策「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聲明。本公司2024年度辦理情形如下:
      • 辦理2024年度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永豐銀行、永豐銀行(中國)、永豐(香港)保險經紀、永豐金租賃、永豐金國際租賃、永豐金資本國際(香港)、永豐創投、永豐金證券、永豐期貨、永豐投顧、永豐證創投、永豐金證券(亞洲)、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永豐金金融服務、永豐投信等)全體在職同仁(含派遣同仁)完成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聲明。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人資單位將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書列入到職簽署文件,要求新進同仁(含經理人)完成書面簽署。
      (2) 辦理檢舉制度及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宣導及教育訓練
      2024年辦理之相關宣導及教育訓練如下:
      • 2024年2月提供「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規章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監察人參閱及遵循。
      • 2024年5月辦理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法令遵循人員外部(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線上在職研習,課程包含 金融相關法令最新修正重點介紹及實務注意事項、人工智慧監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案例分享、利害關係人裁罰及授信及授信外交易案件常見缺失、從裁罰案例檢視理財商品之缺失與改善等。以閱讀所有教材且閱讀時間合計達15小時以上,完成課程修習並經測驗合格始為課程結訓標準。
      • 金控及各子公司人資單位除已將誠信經營相關政策規範納入新進同仁之職前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外,2024年完成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永豐銀行、永豐銀行(中國)、永豐(香港)保經、永豐金租賃、永豐金國際租賃、永豐金資本國際(香港)、永豐創投、永豐金證券、永豐期貨、永豐投顧、永豐證創投、永豐金證券(亞洲)、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永豐金金融服務、永豐投信等)全體新進及在職同仁(含派遣人員)年度「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檢舉制度」線上教育訓練,受訓時數約1小時,2024年共計有12,910參與人次,參與率100%。
      (3) 為提升同仁誠信經營意識,2024年6及12月於企業平台永豐雲向同仁宣導不誠信行為態樣及紀律處分。
  4. 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成員名單、資格及專長
    職    稱 姓    名 資格條件 專    長
    召 集 人 潘維大 永豐金控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法律、風險管理
    委 員 蘇慧貞 永豐金控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氣候變遷/環保、風險管理
    委 員 馬文玲 永豐金控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資安/資訊科技、風險管理
    委 員 林玉芬 永豐銀行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法律、風險管理
    委 員 蘇志正 永豐銀行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會計、財務、風險管理
    委 員 蘇崇銘 永豐銀行獨立董事 金融、商務、財務、風險管理
    委 員 林玲蘭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 法律、風險管理
    委 員 馮震宇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 法律
    委 員 劉彩卿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 金融、會計、財務、風險管理

     
  5. 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2024年誠信經營委員會共召開會議2次(2024年3月14日召開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2024年第一次會議,2024年9月3日召開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2024年第二次會議),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未出席或委託出席次數 備註
      召 集 人 潘維大 2 2 0 -
      委  員 蘇慧貞 2 2 0 -
      委  員 馬文玲 2 2 0 -
      委  員 林玉芬 2 2 0 -
      委  員 蘇志正 2 2 0 -
      委  員 蘇崇銘 2 2 0 -
      委  員 林玲蘭 2 2 0 -
      委  員 馮震宇 1 1 0 永豐金證券獨立董事薛琦、何資文任期於2024年6月30日屆滿不續任,其誠信經營委員會之委員資格亦同時自動解任。本公司分別於同年6月21日及7月26日董事會通過委任永豐金證券新任獨立董事馮震宇先生,劉彩卿女士為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之委員。
      委  員 劉彩卿 1 1 0
      委  員 薛琦 1 1 0
      委  員 何資文 1 1 0
    2. 2024年度誠信經營委員會決議事項
      誠信經營委員會
      日期
      期    別 議案內容 誠信經營委員會
      決議結果
      2024年
      3月14日
      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
      2024年第一次會議
      本公司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2023年第一次會議議事錄及執行情形報告案。 會議議事錄已於2023年9月22日經金控董事會備查,洽悉。
      本公司誠信經營委員會2023年績效評估結果報告案。 洽悉。
      定期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檢舉案件處理情形報告案。 洽悉。
      擬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檢舉案件處理辦法」討論案。 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修正後通過,續提董事會核議。
      檢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2024年1月24日函囑本公司辦理專案查核報告討論案。 本案續提審計委員會審議,餘洽悉。
      2024年
      9月3日
      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
      2024年第二次會議
      本公司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委員異動委任報告案。 洽悉。
      本公司第三屆誠信經營委員會2023年第一次會議議事錄及執行情形報告案。 會議議事錄已於2024年3月25日經金控董事會備查,洽悉。
      定期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檢舉案件處理情形報告案。 洽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