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年度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暨給付政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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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

    1.2022年度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兼任員工酬金除外)總額為新台幣57,414仟元,占本公司稅後純益之0.36%,本公司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兼任員工酬金除外)總額為新台幣87,249仟元,占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稅後純益之0.55%。

    2.本公司董事酬金範圍包含車馬費及出席費、酬勞及報酬。
    (1)車馬費及出席費之支付,係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之「董事、監察人及顧問車馬費及出席費支給辦法」辦理。另本公司獨立董事同時擔任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誠信經營委員會之委員,出席費之支給依各該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不另支給車馬費。各該組織規程依據所負擔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訂定每次親自出席會議得支給之出席費金額。
    (2)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卅六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萬分之一以上之員工酬勞及不逾百分之一之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董事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員工酬勞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分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董事酬勞之發放比率、員工酬勞之發放方式及比率,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為之,並報告股東會。計算員工、董事酬勞時,應以當年度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扣除累積虧損後,再就餘額計算員工、董事酬勞。」,明訂董事酬勞之提撥標準、程序並將董事酬勞與公司獲利績效做連結。當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比率及金額考量面向包含董事履職情形、公司財務及經營績效、公司治理及ESG表現、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並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股東會。
    (3)董事長報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參酌同業通常水準議定。
    (4)本公司董事之酬金標準參考同業通常水準,並考量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與公司整體營運績效及預期或實際已發生之風險等因素綜合評估之。
    (5)本公司2018.6.22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6)另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第五條明定「本公司獨立董事之報酬、酬勞與業務執行費用,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三十六條及『董事、監察人及顧問車馬費及出席費支給辦法』領取,並得酌訂與一般董事不同合理報酬。」,考量獨立董事所負擔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較一般董事為高,除了出席功能性委員會另外支給出席費之外,在公司獲利狀況不佳的情形下,對於年度酬金也應給予合理之保障。惟除了監督與獨立外部觀點職能的發揮外,也期望獨立董事與其他董事會成員一起發揮策略指導與績效提升的職能,因此在公司獲利狀況佳的情形下,獨立董事酬勞仍同一般董事,與績效做適度連結。最近二年度本公司獲利狀況良好,獨立董事與一般董事領取相同標準之酬金,未另訂定標準。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永豐金控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係依個別專業資歷暨參考同業薪資標準,提金控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續提董事會核定。除每月固定的底薪、津貼外,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卅六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萬分之一以上之員工酬勞及不逾百分之一之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視年度整體營運成果、個人績效及將未來風險等因素納入考量。本公司依「員工考核準則」執行之績效評核結果,作為經理人獎金核發之參考依據;績效評核項目依據「長期激勵獎酬辦法」,考評非財務性指標,例如:經理人有道德風險事件或其他造成公司形象、商譽有負面影響、內部管理失當、人員弊端等風險事件,並參酌財務性指標,例如:目標達成率、獲利率、營運效益、貢獻度等綜合考量後計算其酬金給予合理報酬,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經理人酬金制度。此組合使經理人之酬金與本公司經營績效密切相關,俾利強化投資人利益。

  • 2022年度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為新台幣70,807仟元,占本公司稅後純益之0.44%,本公司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為新台幣209,497仟元,占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稅後純益之1.31%。2021年度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為新台幣73,824仟元,占本公司稅後純益之0.46%,本公司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為新台幣213,471仟元,占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稅後純益之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