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2024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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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24/02/23
  2. 股東會召開日期:2024/06/07
  3.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三十六號13樓大禮堂
  4. 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 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 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案。
  •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2023年度決算報告案。
  • 本公司202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及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案。
  •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案報告案。
  1. 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 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本公司2023年度盈餘分配案。
  1. 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 本公司為配合2023年度盈餘分配案,擬辦理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案。
  1. 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2. 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3. 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4.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2024/04/09
  5.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2024/06/07
  6. 其他應敘明事項:
  •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擬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止受理提案,請於2024年3月11日下午五時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處所:永豐金控秘書處(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06號11樓)。
  • 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2024/05/08-2024/06/04,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e 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