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組成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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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組成

永豐金控第七屆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執行董事1席,非執行董事6席,其中符合臺灣法規定義之獨立董事共有3位(佔比42.86%),符合國際實務之獨立董事為6位(佔比86%)。永豐金控重視董事會組成之多元性,於「公司治理守則」明訂董事會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基本條件與價值(包含但不限於性別、年齡、國籍、種族及文化等)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於2020年5月13日推選陳思寬女士擔任董事長,成為台灣首家由女性出任董事長的民營金控,達成至少一位女性董事之階段性目標。 目前董事會成員有1位女性,6位男性,平均年齡55歲以上,其中博士3位,碩士4位,皆具備金融業相關專業背景與經驗。綜觀7位董事各自擁有專業能力,董事會整體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風險管理知識等各項能力。

董事會運作

永豐金控董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1次,要求董事之最低出席率為80%。2021年董事會共開會13次,董事平均實際出席率達98.9%。各董事平均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納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董事對於有自身利害關係之議案均依法迴避不參與表決。自2003年起,永豐金控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並每年檢討保單內容。訂定「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就董事所提出要求給予適當即時之回應,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

永豐金控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網站及年報等管道,揭露董事進修及出席董事會情形,於年報揭露董事會重大決議(另於公司網站揭露董事會議事錄節本),且揭露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以提升董事會運作資訊透明度。

董事會績效評估

永豐金控於2018年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誠信經營委員會)每年依該辦法所定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績效評估,並應至少每3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1次,於次一年度3月底前將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評分標準係依各衡量項目採比重加權方式計分,並將績效評估結果分為優、佳、良好、尚可、有待加強五級,2021年董事會績效內部自評成果如下:

董事會提名與遴選制度

永豐金控董事會成員的遴選主要考量專業能力、產業經驗、道德操守及在社會上的聲譽進行,並設定性別、年齡等多元化條件,董事會成員整體應具備包括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包含對子公司之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風險管理知識等9大能力。

永豐金控於「公司章程」明定應設立董事人數為7到11人之董事會,詳細提名與遴選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