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2022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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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 2022/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 2022/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三十六號13樓大禮堂

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

  (一) 本公司2021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2021年度決算報告案。

  (三) 本公司202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四)本公司2021年度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案。

  (五)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守則」案。

5.召集事由、承認事項:

  (一) 本公司202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本公司2021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2021年度盈餘分配案,擬辦理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案。

  (二)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三)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2022/03/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2022/05/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擬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20223月7日起至2022317日止受理提案,請於2022317日下午五時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處所:永豐金控秘書處(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0611)

(2) 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2022/04/27-2022/05/24,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3)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