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之運作,旨在協助監督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並藉其專業分工及獨立之立場協助董事會作出決策。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及聘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審計委員會執行職務。
1.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董事會日期 | 期 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2020.3.20 | 第六屆董事會 2020年第三次會議 |
永豐金控及子公司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永豐金控2019年度營業報告書。 |
照案通過。 | 配合2020.3.20董事會討論案二修正通過之盈餘分配案,同步修正附件一財務報告相關附註後,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續經2020年股東常會承認。 |
2020.3.20 | 第六屆董事會 2020年第三次會議 |
永豐金控2019年度盈餘分配案。 | 照案通過。 |
議案文字修正如本議事錄及附件文字修正後,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續經2020年股東常會承認。 |
2020.3.20 | 第六屆董事會 2020年第三次會議 |
永豐金控及子公司2020年度會計師委任及簽證報酬案。 | 照案通過。 |
經2020.3.20董事會決議通過。 |
2020.3.20 | 第六屆董事會 2020年第三次會議 |
本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增列附件後,照案通過。 | 經2020.3.20董事會決議通過。 |
2020.6.19 | 第七屆董事會 2020年第三次會議 |
訂定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辦法」。 |
增列附件後,照案通過。 | 經2020.6.19董事會決議通過。 |
2020.8.21 | 第七屆董事會 2020年第五次會議 |
永豐金控及子公司2020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 |
照案通過。 | 經2020.8.21董事會決議通過。 |
2020.8.21 | 第七屆董事會 2020年第五次會議 |
子公司永豐金資本國際(香港)有限公司2020年度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 | 照案通過。 | 經2020.8.21董事會決議通過。 |
2020.12.25 | 第七屆董事會 2020年第九次會議 |
本公司2021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 照案通過。 | 經2020.12.25董事會決議通過。 |
2. 委員出席情形,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上市公司代號2890)查詢。